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维权?本人自1998年7月进入一家私企做财务工作,至今工作已过10年,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有给职工缴纳任何保险,由于2008年底企业法人病故,其子女接手管理公司后让本人移交工作,本人没有接到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我想了解企业单方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养老保险金及有关经济补偿怎样才合理?
要求公司支付年月日至年底的双倍工资。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保险问题向劳动社保局举报。必要的话委托律师办理。你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必须为你补交社会保险金,并支付你十年的经济补偿,每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自年月至今;、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