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少发工资及于年底恶意辞退员工公司于08年12月25日恶意辞退员工,以便于09月1月份可以不发十三薪跟过节费,另外,本来一个月的总实发工资有1500多,但现在到帐的只能400多,已问询公司,答复是:由于是12月底被辞退,该月工资只能按基本工资的750元发放.不知劳动法上有这种说法的吗?
没有这种说法。
公司少发工资及于年底恶意辞退员工公司于08年12月25日恶意辞退员工,以便于09月1月份可以不发十三薪跟过节费,另外,本来一个月的总实发工资有1500多,但现在到帐的只能400多,已问询公司,答复是:由于是12月底被辞退,该月工资只能按基本工资的750元发放.不知劳动法上有这种说法的吗?
没有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