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电费增值税发票租赁合同生效后,原本口头协议中出租人答应给电费增值税发票,现在出租人出尔反尔说只能给普通发票,那么,按正常情况,承租人改采取什么措施要求出租人给电费增值税发票呢?当时口头协议中没有第三人见证,而且出租人认为如果开电费增值税发票的给了出租人会对他该土地产权有威胁(本人认为这只是借口)本人觉得该出租人想借这个问题趁机向承租人要钱,那么该如果保护承租人的权利呢!本人建议承租人重新跟出租人协商,但商讨内容用录音笔记下,这个行为合法吗?能为将来出现纠纷时做证据吗?(该承租人经常出尔反尔,而且双方达成的多数是口头协议)
可先向税务部门了解应该开什么发票。应该是税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