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赔偿您好我买的豪爵铃木燃油助力车有8个月了.08年11.18日17;50熄火后放在车蓬.18;25分车蓬失火,烧毁好多摩托车和电动车.之后车蓬主任说是我的车先着的.后来消防部门取样鉴定说是我的车短路造成的,请问我的车和其他烧毁车辆的损失由谁赔偿,我有责任吗?,还有当时取样的时候我并不在场,鉴定的结果可信度怎么样提问者:law84578z[江苏-徐州]投拆问题补充:已经过了保修期了.销售方不承认是车子质量问题,我放车的车蓬是收费的,属于我们小区办事处的.现在被烧毁的车主们都在要求赔偿,办事处和管理车蓬的他们有没有责任.重要的是我有责任赔偿吗
管理者有责任,管理者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就你车子起火的原因,应该由消防部门鉴定,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如属于车辆的质量问题,应该由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责任。车的看护者既然是受费的,对造成的后果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管理者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管理者有责任,管理者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应该承担责任你好,管理者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lgc消防部门的鉴定就是他的证据,你否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