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我于2008年9月与对方签定…

合同违约我于2008年9月与对方签定合同,上面明确约定对方在2008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一个月内将我的300只羊卖完,不得拖欠货款,违约金是20000元。对方只卖了几十只,便不卖了,拖至现在。请问,我要是打官司告他违约,让他把羊一次拉走并付羊款能赢吗?会不会要不来钱?打官司又要哪些费用呢?谢谢!

依据合同,可以起诉。对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继续履行合同,如无法履行合同,可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诉讼需向法院交付诉讼费,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具体能否要回钱,还要看其是否在偿付能力。想要赔偿就通过法院吧,你可以要求对方按违约来支付赔偿金。打官司就要有诉讼费,元也就一百多块钱,请律师的话,还有一部分律师费。可以起诉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