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个保护?我与2008年5月12日进入现在的公司一直到现在(商场营业员),公司承诺三个月转正上保险,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实现,在着期间每个每个礼拜六日都加班3个小时,每个月只有两天公休,而且法顶节假日给的三薪根本不标准,我已经上我当地的仲裁提交了控诉,可是加班与三薪我提交不出我的证据,请教各位,我如何才能把该是我得到的拿到手呢??还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还有和我一起的同事已经要求补保险已经被开除了,公司于2009年1月9日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但是我8个月的保险就是不给补,一气我就没有签定合同,到现在我也看不的到公司的人没办法和他们商议解决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