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办,急,谢谢当事人于2002年…

该怎么办,急,谢谢当事人于2002年12月,在南通某工地,工作时间内去厕所时发生的意外摔倒,造成了右腿股骨受伤,当时在医院采取的是保守治疗,在体内植入钢钉,出院后,就参加工作至今。2006年6月再次手术,但是到现在为止,一直疼痛不已,今年12月再次检查,发现已经非常严重,医院给出鉴定结果,建议更换股骨头。但是承包商不愿承担医疗费用及相关赔偿。从2002年到目前一直在此单位工作。说明:单位名称为某公司,但是实际上是承包给私人老板的,和当事人为同乡,其中自2002年到08年都没有和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有几次也是签的那种集体用工合同,也只有老板有保留,没有给员工一份。2008年3月,新签了一份劳动协议,但是有很多条款是不合理,无效的,包括社会保险由员工自己购买,然后凭单据到单位报销等。我方要求,更换股骨头手术为一次5万,保质期15年,根据年龄最少更换2次,及以前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及少许补助。以后看情况来定。希望咨询:我现在要通过何种手续,程序,来维护那些自己现在还可以追讨的权益?我还需要收集那些证据?如果诉讼,大概有多少的把握胜诉?

你好!可以按人损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当面咨询当地律师是最好的你具体可以与我电话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