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的工资能不能领取?您好!我是2005年4月1日进的公司,即已经产生事实劳动关系,但一直至今,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相应的为我们缴纳任何保险,现在公司面临拆迁,却在没有提前通知我们的前提下,在工资表上注明了“终止劳动合同赔偿”为140元。说明一下,我的工资是1000元,就是基本工资,其它什么也没有,这个月之前领工资时工资表只有一栏对应的就是1000工资,而这个月工资表却分为三栏,有了基础工资、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津贴补助,这三项总和还是1000元,所以我就不明白了,是不是公司已经在为因拆迁而裁员做准备了吗?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我在这个工资单上签字领取工资后,公司万一解雇我,我就不会拿到社保和失业补偿了,是吗?恳请您的分析与答复,谢谢!
不是的,领了工资,你的权利照样可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