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疑惑从2008年4月至今公…

解除合同的疑惑从2008年4月至今公司未通知我解除合同2008年4月份公司就停止了我的待岗工资发放但社保公积金养老保险依然帮我交2009年1月5日我前去办离职手续公司要求从2008年4月到2008年12月的“四金”上交总金额由我个人承担请问这是否合理?

江苏省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盛情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关福利。不仅不合理而且违法可向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