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问题您好!我姑父是某厂职工,我母亲不是这厂职工,当时以我姑父的名义在厂里买了一套住房(因为厂里有什么事只考虑本厂职工,外来人员不管).现在厂里要拆迁,必须是本厂职工登记要房才可以,所以母亲以我姑父的名义登记了一套,母亲把要交的钱给我姑父,由他交钱办手续.我想请问:我母亲现跟我姑父签订一份协议,内容就是"房屋房款由我母亲全付,以后房屋所有权均属于我母亲.",这份协议如果不公证,日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房子近五年内可能是集体房产证,如果日后各家分开办证时,是否可以改成我母亲的名字?谢谢
你母亲在与你姑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前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