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裁员的补偿问题我们单位是一家…

关于公司裁员的补偿问题我们单位是一家化工企业。公司成立于1995年,中间经历了民营、股份、合资、到现在独资体制。在2009年的6月份公司出现了安全事故,停产至今已经有部分工龄未到10年的员工被裁,大部分是按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的。一小部分是只补偿了两个半月的工资。我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了12年,在工龄到10年的时候公司也没找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仍然在执行固定期限合同,今年的3月31日合同到期,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尝呢?是12个月的补偿还是两个半月的补尝,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各位热心的律师指点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