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我是96年建房,有土地使用证,99年到房产局(当时我们这个地方的房产局归城建局管理属于新建的市区)办理的房屋产权证。2001年由房管局出具了(它项权益证明)在农业银行办理一笔抵押贷款,现已偿还。现在我建房的地方政府要征用,房管局却以房产证的档案材料有误为由下发了注销我的现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建设部168号令中第92条明确规定:此类问题由发证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但是地方政府与民争利,无视法律法规的做法,我想你们请教,我该怎么办?
告房管局滥用职权!可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我是96年建房,有土地使用证,99年到房产局(当时我们这个地方的房产局归城建局管理属于新建的市区)办理的房屋产权证。2001年由房管局出具了(它项权益证明)在农业银行办理一笔抵押贷款,现已偿还。现在我建房的地方政府要征用,房管局却以房产证的档案材料有误为由下发了注销我的现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建设部168号令中第92条明确规定:此类问题由发证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但是地方政府与民争利,无视法律法规的做法,我想你们请教,我该怎么办?
告房管局滥用职权!可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