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医疗事故吗?我在怀孕38周时在医生建议下入院手术,术后宝宝右大腿股骨骨折,医生说是因为怀胎为横位,属于手术并发症,请问这算是医疗事故吗?目前院方愿免医疗费,院方认为他们没有过错,从人情方面补贴我们5000元,您认为我们要起诉吗?如果起诉我们能得到多少补偿?谢谢!
这个要看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诊疗规范,在实施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失,如果作为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是否起诉,要看孩子的伤害程度及你们得到的赔偿是否相抵。如果需要起诉,能够得到多少赔偿这个要看是否造成伤残、是否需要后期治疗等等来决定能够得到多少数额的补偿!以上意见,供参考!你好,你可以以医疗过错起诉,赔偿给你们造成的损失和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