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律师你好:我想咨询有关劳动补偿方面的问题我在一家工厂做了七年。工厂的法人代表是当地镇府的人,但老板是台湾人,我们签的合同到明年4月。工厂在2008.12.13号同我们宣布倒闭,将我们转到另外一家工厂去,工资降到原来的40%。大家都不愿意去。然后公司就写出了一份自动离职书要我们签字,说不签就没有工资拿,有个人没签他们就追到人家家里去。最后没办法,都签了。公司发了我们12月整个月工资。我想问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样赔?我们去工商局调了资料,上面写投资者是坦洲镇工业公司(集体公司)。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不知为什么开庭日期改了又改。12月30提交,从1月12改到3月2,又改到3.18
这里应靠集体的力量了,你们如果是农民工向区县法援中心申请援助吧。本来倒闭,还是按工作年,补个月工资赔你们,但你们写了辞职信,比较麻烦,但你们人应该很多,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为什么改,你们直接问仲裁员,如果不给合理解答,可以向仲裁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