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至的条文有用?我在某中专学校上学一个多月,后来由于学校的纪律太乱。所以退学了。当初退学时,学校的主任,老师都说学费可以退,但是退多少他们不清楚要看财务部的。后来我去了学校几次。他们说:“你不用老是来,处理好了,会叫班主任通知你."但是我在家等了两个月,都没有通知,后来是我们自己打电话去的.但是他们去说:"现在新的条文规定.退学不能退学费,除了转学和病休."后来我和我父母去学校找他们,他们说新的条文这样规定,他们就这样.我问是什么时候下来这文件的,她说9月1号.但是她是最近才拿到的.因为一直在别的部门哪里,她不知道.那请问下:"这样的条文还有用么?有法律效益??"
应该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