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律师你好,我有些问题想请…

离婚房产纠纷律师你好,我有些问题想请教就是说我和男方在2005年开了结婚证以后男方一直不肯举行结婚仪式,在这途中我们女方家为了交通轨道M9号线的拓宽实施了动迁,我家人好心给了1套大房子(2房1厅)准备让我们结婚用的,但是男方一直拖着不肯办,在这个期间男方对我未付过任何责任,导致我们长期分局,问题出现在那房子的来源使我们女方家的.但是产证上有和我男方的名字,我想请问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房子有男方的一半,还是根据当时动迁的情况还是按房子的比例按份额的大小实行分配呢

)根据司法解释和法律实践,可以去除男方的权利;)由及早固定证据;)房产证对你很不利,拿出证据<FONTcolor=’#ff’>推翻</FONT>它;)需要找一个有经验律师帮你;)可以当面咨询;产证上有你和男方的名字,就属共有房产,男人自然有房产的一半.可以考虑当时拆迁的情况,来分配房子。可能这座房子还有你父母的份额。打了结婚证双方就是夫妻关系,但房子给你们要看动迁协议上是怎么给定的,怎么会房产证上有你和老公的名字,如果安置协议有瑕疵可提出撤销.有十多年司法工作经验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