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劳务的问题我朋友在韩国打工,他当时是以研修生的名义出国劳务的,合同是三年,现在已经两年零四个月了,今年因为经济危机的原因,单位不景气,让他们提前回国,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韩国公司算不算违约,他们应该扣我们剩下8个月的费用吗?当时办理出国的公司现在已经撤消了韩国的办事处,我们现在应该找什么机关解决我们的问题。很急,韩国方面要求朋友这两天递交辞职报告。谢谢!
你们的问题涉及到涉外劳务问题,依照我国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违约应该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作为给你们办理出国的劳务公司,也有一定的责任,撤消了韩国的办事处并不能解除他们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