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下停车装货被四方城管执法贴违法停车告知书罚款2009年1月8日上午9点20分,我单位两辆车在四方区嘉定路十七号市政写字楼下停车装货被四方城管四中队贴违法停车告知书,到该中队咨询,结果是:市政写字楼门口没划停车线不能停,每辆车罚一百元。他们的处理结果我们不满意,第一我们在写字字楼已办公两年,车装卸货都在写字楼下门口,车并不是停在公路上,两年来因停车四方交警及其他职能单位都没罚款。第二即便违法停车,可以口头警告依照法规令其立即驶离。而四方中队并没有通知市政写字楼。执法并不是人性化,而是以罚款为目的。我们的车以后该停哪装卸货呢?能行政复议吗?到哪地方复议?
可以。向其上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