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由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听调解员讲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算,这说发对吗?我有公司向我银行账号每月汇钱的凭证,税后工资4000.00元/月从工作开始到最后解除劳动关系共计110天。其中10月1日只休了两天,其他双休日均未休息请大家参评申请人最多能得到多少钱赔偿?工作时间:2008年8月-2008年11月间。证据方面:足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基本齐全。现在状态:等劳动仲裁结果。其中主要是未签合同的二倍赔偿,和双休日工资应该如何算。看裁决员的说法应该达不到我期望目标,所以准备请律师向法院诉讼,有那位律师对这场官司有信心,请先谈谈看法。谢谢
你都仲裁了,怎么还准备起诉。不对,按照实际发给你的工资计算,双休日应休未休的应该给予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双休日加班费按照日工资的双倍计算